第71章 李斯(第2/2 页)
一定的艺术价值。
负面评价:
- 部分人认为李斯是一个有野心、追求权力且自私的人。
他曾试图通过政治手段扩大自己的权力,如在秦始皇死后与赵高合谋,伪造遗诏,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,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,这些行为被一些人视为不忠和不道德。
- 李斯提出的“焚书坑儒”主张,试图消灭儒家思想以及其他与他意见不合的学派,他执行秦始皇的集权统治,采取了许多残酷手段来维持统治,也使一些人将他视为暴君的帮凶。
功绩方面:
- 协助统一六国:李斯向秦王嬴政献策,提出瓦解六国的策略,通过派遣谋士携带重金和杀手等手段,分化列国君臣关系,再派良将带重兵攻打,为秦统一六国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- 力谏实行郡县制:他成功说服秦始皇采用郡县制,取代分封制,加强了中央集权,对后世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- 统一相关制度:李斯参与了统一文字、度量单位、货币等工作,促进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发展。
他制定的《秦律》也成为后世一些朝代法律的重要蓝本。例如,刘邦建立汉朝后,采取的制度就是秦制,法律也是秦法。
- 加强思想统治:李斯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《诗》《书》等诸子学说,禁止私学,以加强思想统治。
过错方面:
- 参与沙丘之变:秦始皇死后,李斯与赵高合谋,伪造遗诏,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,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,这被视为对皇权的严重侵犯。
- 推行严刑峻法:秦二世时期,李斯继续推行严苛的法律,导致人民生活困苦。
- 提出焚书坑儒:这一事件对文化和学术造成了严重打击,限制了思想的自由发展。
虽然此政策的主要献策者是李斯,但秦始皇对此也负有一定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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